标榜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5日召开了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以以现有总股本9,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400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7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1,700万股;本年度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1日和2023年5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和《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5月18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9,000万股变更为11,700万股,注册资本由9,000万元变更为11,700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0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700万元。 |
第二十条 | 公司股份总额为9,0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000万股。 | 公司股份总额为11,7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700万股。 |
第一百零七条 |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置(包括全资子公司、分公司); |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除上述修改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增加注册资本、备案《公司章程》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