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榜股份: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4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奇先生《关于提议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奇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3月4日
3、是否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提议内容
1、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提议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
4、提议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下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均含本数),具体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6、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回购将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的,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赵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赵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增减持计划,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赵奇先生承诺:本人赵奇作为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并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提议人提交的上述提议后,将尽快就上述提议内容认真研究,讨论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关于提议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