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旺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1  凯旺科技(30118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182 证券简称:凯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5月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为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在2022年度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含伍亿元)的担保额度。本担保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凯旺电子有限公司的资金需求,促进深圳凯旺电子的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近日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润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深圳凯旺电子提供债权的最高余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担保及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南粤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深圳凯旺电子提供债权的最高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以确保深圳市凯旺电子与华润银行深圳分行及南粤银行深圳分行之间的债务履行。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周口市海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的资金需求,促进周口市海鑫精密的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近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周口市海鑫精密提供债权的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的担保,以确保周口市海鑫精密与招商银行郑州分行之间债务的履行。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凯旺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09月22日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深业世纪工业中心B栋1103-1104号法定代表人:陈海刚注册资本:3663万元经营范围:电脑连接线、通讯设备线缆、计算机板卡及周边设备配件、网络配件、通讯设备、防雷监控、系统集成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房产出租。(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与本公司关系:母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7772.8211969.61
负债总额5637.259883.5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5637.259883.50
净资产2135.572086.11
项目2022年度2023年1-6月
营业收入20572.239012.3
利润总额255.53-96.96
净利润227.72-49.46

深圳凯旺电子企业信用状况集企业形象良好,不存在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周口市海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6日

注册地址:西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柳中义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脑连接线、通讯设备及电缆;计算机技术及周边设备和配件、网络配件、防雷监控系统、系统集成。(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母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3853.4814959.63
负债总额11549.9912453.1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0428.7511303.88
净资产2303.492506.47
项目2022年度2023年1-6月
营业收入14265.468731.21
利润总额1415.12212.28
净利润1080.88202.98

周口市海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企业信用状况集企业形象良好,不存在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华润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主债务人:深圳市凯旺电子有限公司

3、保证人: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肆仟万元的最高余额内

5、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主合同项下的垫款、利息、费用或债务人的任何其他债务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仍然属于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

7.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贷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7.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7.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7.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7.5若主合同为贴现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7.6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主债务人:周口市海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3、保证人: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的最高余额内

5、保证担保范围: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

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责任期间: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三、公司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主债务人:深圳市凯旺电子有限公司

3、保证人: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的最高余额内

5、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以及其他应由乙方或主合同债务人承兑的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责任期间:

本合同项下每一笔主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乙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具体业务展期(延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延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深圳凯旺电子、周口市海鑫精密提供的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担保金额在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之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能够支持深圳凯旺电子、周口市海鑫精密日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保障其融资活动的顺利进行。深圳凯旺电子有限公司、周口市海鑫精密经营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控,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担保情况变动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1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8%(其中:已签订协议担保额度为1,1500万元,实际使用金额为1134.22万元)。

其中:为深圳市凯旺电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9,000 万元,已签订协议担保额度为9,000万元,实际使用金额为876.02万元;为周口市海鑫精密提供担保总额为 2,500 万元,已签订协议担保额度为2,500 万元,实际使用金额为258.2 万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公司与中信银行郑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与广东南粤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