鸥玛软件: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小斌)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鸥玛软件(301185)公司公告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人王小斌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利,积极参加2022年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作报告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本人均出席了相关会议,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股东大会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了会议,事前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 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2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8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2022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业务交流的机会等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了解;同时,为了更深入了解公司运作情况,本人充分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联系,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本人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拟提名的董事人选认真进行了任职资格的审核。

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报审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严格监督公司对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发放的情况,并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部控制。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 参加培训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规、制度,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 其他事项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2、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经自查,本人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小斌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