鸥玛软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对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鸥玛软件”、“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胡宇、牛振松
(三)协办人:程显宁
(四)培训时间:2024年4月24日
(五)培训地点:鸥玛软件会议室
(六)培训人员:胡宇、牛振松
(七)培训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主要中层管理人员
(八)培训内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法
规、指引、通知、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董监高职责及行为规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等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
务》的有关要求,对鸥玛软件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治理、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等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胡 宇 牛振松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