鸥玛软件: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27  鸥玛软件(301185)公司公告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的公告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发布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持有公司股份3,565,532股(占公司总股本2.32%)的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张立毅先生,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9%)。

持有公司股份2,476,441股(占公司总股本1.61%)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义学先生,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3%)。

持有公司股份2,864,961股(占公司总股本1.87%)的公司监事会主席唐伟先生, 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6%)。

持有公司股份2,707,857股(占公司总股本1.77%)的公司副总经理袁峰先生, 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3%)。

近日,公司收到张立毅先生、陈义学先生、唐伟先生和袁峰先生分别出具

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2月26日,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上述人员累计减持股份92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股份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 减持股份来源

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张立毅集中竞价2024年12月11日- 2025年2月24日19.97241,6000.16
陈义学集中竞价2025年2月17日- 2025年2月17日20.2548,0000.03
唐伟集中竞价2024年12月5日- 2025年2月26日19.66430,0000.28
袁峰集中竞价2025年2月11日- 2025年2月26日19.53203,4000.13
合计:923,0000.60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张立毅合计3,565,5322.323,323,9322.1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91,3830.58649,7830.42
有限售条件股份2,674,1491.742,674,1491.74
陈义学合计2,476,4411.612,428,4411.5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19,1100.40571,1100.37
有限售条件股份1,857,3311.211,857,3311.21
唐伟合计2,864,9611.872,434,9611.5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16,2400.47286,2400.19
有限售条件股份2,148,7211.402,148,7211.40
袁峰合计2,707,8571.772,504,4571.6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76,9640.44473,5640.31
有限售条件股份2,030,8931.322,030,8931.32

1、前述股东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此前承诺的情形。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