鸥玛软件: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的公告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发布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持有公司股份3,565,532股(占公司总股本2.32%)的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张立毅先生,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9%)。
持有公司股份2,476,441股(占公司总股本1.61%)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义学先生,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3%)。
持有公司股份2,864,961股(占公司总股本1.87%)的公司监事会主席唐伟先生, 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6%)。
持有公司股份2,707,857股(占公司总股本1.77%)的公司副总经理袁峰先生, 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3%)。
近日,公司收到张立毅先生、陈义学先生、唐伟先生和袁峰先生分别出具
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2月26日,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上述人员累计减持股份92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股份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 减持股份来源
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张立毅 | 集中竞价 | 2024年12月11日- 2025年2月24日 | 19.97 | 241,600 | 0.16 |
陈义学 | 集中竞价 | 2025年2月17日- 2025年2月17日 | 20.25 | 48,000 | 0.03 |
唐伟 | 集中竞价 | 2024年12月5日- 2025年2月26日 | 19.66 | 430,000 | 0.28 |
袁峰 | 集中竞价 | 2025年2月11日- 2025年2月26日 | 19.53 | 203,400 | 0.13 |
合计: | 923,000 | 0.60 |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张立毅 | 合计 | 3,565,532 | 2.32 | 3,323,932 | 2.1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91,383 | 0.58 | 649,783 | 0.4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674,149 | 1.74 | 2,674,149 | 1.74 | |
陈义学 | 合计 | 2,476,441 | 1.61 | 2,428,441 | 1.5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19,110 | 0.40 | 571,110 | 0.37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57,331 | 1.21 | 1,857,331 | 1.21 | |
唐伟 | 合计 | 2,864,961 | 1.87 | 2,434,961 | 1.5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16,240 | 0.47 | 286,240 | 0.1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148,721 | 1.40 | 2,148,721 | 1.40 | |
袁峰 | 合计 | 2,707,857 | 1.77 | 2,504,457 | 1.6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76,964 | 0.44 | 473,564 | 0.3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030,893 | 1.32 | 2,030,893 | 1.32 |
1、前述股东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此前承诺的情形。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