鸥玛软件: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减持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3-05  鸥玛软件(301185)公司公告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暨未减持的公告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发布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持有公司股份2,606,097股(占公司总股本1.70%)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华英女士, 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3%)。

持有公司股份2,772,836股(占公司总股本1.81%)的公司监事王景刚先生, 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0%)。

持有公司股份534,165股(占公司总股本0.35%)的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程伟先生, 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7%)。

持有公司股份654,692股(占公司总股本0.43%)的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马克先生, 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7%)。

近日,公司收到张华英女士、王景刚先生、程伟先生和马克先生分别出具

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3月4日,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上述人员均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股份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 减持股份来源

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5年3月4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届满,本次减持人员均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张华英合计2,606,0971.702,606,0971.7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51,5240.42651,5240.42
有限售条件股份1,954,5731.271,954,5731.27
王景刚合计2,772,8361.812,772,8361.8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93,2090.45693,2090.45
有限售条件股份2,079,6271.362,079,6271.36
程伟合计534,1650.35534,1650.3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3,5410.09133,5410.09
有限售条件股份400,6240.26400,6240.26
马克合计654,6920.43654,6920.4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3,6730.11163,6730.11
有限售条件股份491,0190.32491,0190.32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前述股东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此前承诺的情形。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