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达装备: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0  超达装备(301186)公司公告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64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4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69.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2,747,093.3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12日出具“天衡验字(2023)0004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初始金额(元)
南通超达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32050164723600008471136,100,0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8110501012802220196260,000,0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5003018800012091830,00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40889010010010268740,000,000.00
合计466,100,000.00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有关各方:

甲方: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甲方:南通超达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2、甲方二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新能源电池结构件智能化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甲方一、甲方二和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协议各方当事人一致确认,乙方仅依据本协议提供账户监管服务,不对甲方一、甲方二的行为提供保证和其他形式的担保。乙方不承担本期募集资金的偿还责任,也不为本期募集资金提供任何担保。

4、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一、甲方二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一、甲方二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姜磊、李宗贵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二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甲方二单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姜磊、李宗贵),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如对协议履行产生争议的,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丙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