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达装备:关于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特别提示:
1、 债券简称:超达转债,债券代码:123187;
2、 本次调整前的转股价格:33.00元/股;
3、 本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32.60元/股;
4、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3年9月25日(除权除息日);
5、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2023年10月11日至2029年4月3日;
6、 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不涉及暂停转股事项。
一、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64号)同意注册,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469.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900.00万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债券简称为“超达转债”、债券代码为“123187”。根据《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发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72,758,8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9,103,528.80元(含税)。本报告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的实施,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超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33.00-4/10=32.60元/股
“超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33.00元/股调整为32.6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2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