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达装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装备”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超达装备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已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概况
超达装备于2023年12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1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1.00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二、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月14日止。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评估,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4、投资额度及期限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月14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
6、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自有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度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为现金管理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月14日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姜 磊 李宗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