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达装备: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5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亚萍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以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12人调整为109人,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8.50万股调整为105.50万股,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8.50万股调整为105.50万股。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除1名拟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申请离职,2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相符;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含德国籍员工Nils Gessner和Werner Goertz,该等外籍员工为公司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在公司的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及业务拓展等方面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与能力,对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国际影响力以及海外市场业务的开拓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公司将两名外籍员工作
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4)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综上,监事会同意确定2024年7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9名激励对象授予105.5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9名激励对象授予105.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9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