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达装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301186 证券简称:超达装备 公告编号:2025-003债券代码:123187 债券简称:超达转债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建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冯峰先生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64.40%下降至63.58%,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股本变动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64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4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469.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9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3年4月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超达转债”,债券代码“123187”。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1日起至2029年4月3日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
“超达转债”转股期自2023年10月11日至2029年4月3日止。自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1月14日,共有317,181张“超达转债”转股,转股数量合计996,931股,公司总股本由77,638,506股增加为78,635,437股。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建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冯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4.40%(以2024年12月12日的总股本77,638,506股为依据计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受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由77,638,506股增至78,635,437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建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冯峰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降至63.58%(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78,635,437股为依据计算),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冯建军 | ||||
住所 | 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城南街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冯峰 | ||||
住所 | 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城南街道****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1月14日 | ||||
股票简称 | 超达装备 | 股票代码 | 301186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0(被动稀释) | 0.82(被动稀释) | |||
合 计 | 0(被动稀释) | 0.82(被动稀释)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从而被动稀释股份)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冯建军 | 4,500 | 57.96 | 4,500 | 57.23 | |
冯峰 | 500 | 6.44 | 500 | 6.36 | |
合计持有股份 | 5,000 | 64.40 | 5,000 | 63.5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4,625 | 58.8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000 | 64.40 | 375 | 4.77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1: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已于2024年12月23日上市流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建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冯峰先生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合计为50,000,000股。其中,冯峰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75%已自动转为高管锁定股,因此有限售条件股份3,750,000股系冯峰先生持有的高管锁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注2:上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项之和可能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特此公告。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