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圣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23  欧圣电气(301187)公司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拟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事先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请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人员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格和业务能力,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俞子辰、李远扬、蒋关义

2023年9月21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俞子辰李远扬蒋关义

时间:2023年9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