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圣电气: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星期二)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来秀路888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
独立董事俞子辰先生、李远扬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董事长WEIDONG LU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续督导券商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公司同意对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董事、副总经理桑树华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选举董事应斌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调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俞子辰先生(召集人)、李远扬先生和应斌先生共同组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