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诺特玻: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7  力诺特玻(301188)公司公告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持公司股份16,703,2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19%)的5%以上股东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惟实”)及其持公司股份16,703,29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19%)的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惟盈”)计划在公司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94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6.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股数(股)减持均价 (元 /股)减持比例
复星 惟实集中竞价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10日1,161,50018.650.4998%
大宗交易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3月7日1,370,00017.280.5895%
复星 惟盈集中竞价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10日1,161,50018.650.4998%
大宗交易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3月7日1,370,00017.280.5895%
合计5,063,00017.912.1785%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自公司上市日起至本报告披露日,复星惟实及一致行动人复星惟盈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6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78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成交价格区间为18.27元/股-19.21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复星惟实与复星惟盈所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所持股份本次减持后所持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复星 惟实合计持有股份16,703,2977.1870%14,171,7976.09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703,2977.1870%14,171,7976.097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复星 惟盈合计持有股份16,703,2977.1870%14,171,7976.09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703,2977.1870%14,171,7976.097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注:上述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复星惟实及一致行动人复星惟盈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3、复星惟实及一致行动人复星惟盈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复星惟实及一致行动人复星惟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