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诺特玻: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奇凤)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奇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表: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
召开董事会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9 | 9 | 9 | 0 | 0 | 否 | 6 | 6 |
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本人认为2022年度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所以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时间 | 会议届次 | 事前认可意见内容 | 意见类型 |
2022年4月15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关于追认与参股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2022年12月9日 | 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 |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独立意见:
时间 | 会议届次 | 独立意见内容 | 意见类型 |
2022年 3月23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轻量薄壁高档药用玻璃瓶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电智能药用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2年4月18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追认与参股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2年4月25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关于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8月22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2年10月17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M2轻量化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 |||
2022年11月29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2年12月11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
1、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及定期报告进行了审阅,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2、2022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参会或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就如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交流工具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资本市场波动等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作的工作
1、公司内部管理方面:重点关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化建设,对公司内控管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持续监督,保障公司合法合规运营。
2、履行职责方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在自身学习方面: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奇凤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