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诺特玻: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1  力诺特玻(30118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188 证券简称:力诺特玻 公告编号:2023-045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7日以电话等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鉴于公司相关工作的安排需要,需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经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已豁免通知期限,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孙庆法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分别是宋来、汤迎旭、徐广成、邢乐成、李奇凤、蒋灵,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期限,并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0,000,000.00元,发行数量为5,000,000

张。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3年8月23日至2029年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50%。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自2024年2月29日至2029年8月22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4.40元/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票面面值108%(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发行对象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3年8月2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东。

(2)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3〕511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3)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力诺转债向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发行承销工作不设置承销团及分销商,由民生证券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本次发行承销工作。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力诺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2日,

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力诺特玻”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2.1513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每股配售

0.021513张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232,410,000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4,999,836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67%。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2023年8月23日(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认购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1188”,配售简称为“力诺配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持有的“力诺特玻”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2)网上发行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371188”,申购简称为“力诺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

为申购。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1日日终为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之后,办理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士全权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拟开户银行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订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