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诺特玻: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301188 证券简称:力诺特玻 公告编号:2023-051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保荐人(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特玻”、“公司”或“发行人”)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或“民生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2月修订)》(深证上〔2023〕13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1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力诺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2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具体事项如下,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以下简称《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8月2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圳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3、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基数为50,000.00万元,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5,000.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4、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已于2023年8月23日(T日)结束。
根据2023年8月21日(T-2日)公布的《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
现将本次力诺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力诺转债本次发行50,000.00万元(共计5,0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发行日期为2023年8月23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力诺转债总计为317,614,700.00元,即3,176,147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3.52%。
三、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力诺转债为182,385,000.00元(1,823,85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6.48%,网上中签率为0.0018983056%。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96,077,785,260张,配号总数为9,607,778,526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9607778526。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在2023年8月24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2023年8月25日(T+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力诺转债。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类别 | 有效申购数量 (张) | 实际获配数量 (张) | 中签率 |
原股东 | 3,176,147 | 3,176,147 | 100% |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 96,077,785,260 | 1,823,850 | 0.0018983056% |
合计 | 96,080,961,407 | 4,999,997 | - |
注:因《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
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3张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力诺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3年8月21日(T-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名称: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玉皇庙镇政府驻地
法定代表人:孙庆法
电话:0531-88729123
传真:0531-84759999
联系人:谢岩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法定代表人(代行):景忠
电话:010-8512797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