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诺特玻: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188 证券简称:力诺特玻 公告编号:2023-059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核准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109,77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5,542.71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5,032.56万元和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2,021.2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8,488.89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736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已全部已于2021年11月8日到账。
2、以前年度使用情况、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止2023年0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8,004.60万元,项目结项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812.52万元。其中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包括: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0,935.04万元;自募集资金到位后至2023年06月30日止,收到利息收入1,372.04万元,支出银行手续费1.10万元,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2,407.41万元(包含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4,300.00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597.19万元,支付信用证保证金2,614.82万元。截止2023年0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实际结余26,430.09万元,其中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13,100.00万元,存放
在募集资金专户13,330.0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试验区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城支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实际结余26,430.09万元,其中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13,100.00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13,330.09万元,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 专户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万元) | 用途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试验区分行 | 37050161880100002127 | 10,329.71 | 中性硼硅药用玻璃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376010100101406929 | 0.00 | 年产9200吨高硼硅玻璃产品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376010100101421199 | 328.89 | LED光学透镜用高硼硅玻璃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376010100101421073 | 459.13 | 轻量化高硼硅玻璃器具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城支行 | 86611732101421012295 | 2,212.36 | 超募资金及发行费用项目的存储和使用 |
合计 | 13,330.09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0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8,004.60万元,项目结项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812.52万元。其中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包括: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0,935.04万元;自募集资金到位后至2023年06月30日止,收到利息收入1,372.04万元,支出银行手续费1.10万元,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2,407.41万元(包含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4,300.00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597.19万元,支付信用证保证金2,614.82万元。截止2023年0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实际结余26,430.09万元,其中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13,100.00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13,330.09万元。
具体内容请查看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轻量薄壁高档药用玻璃瓶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电智能药用玻璃生产线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003.96万元投入轻量薄壁高档药用玻璃瓶项目,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70.50万元投入全电智能药用玻璃生产线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M2 轻量化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00万元建设 M2轻量化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2022年11月3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4、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9200吨高硼硅玻璃产品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757.50万元(包括尚未支付项目尾款、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实际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3月份,以上资金已经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2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实际结余26,430.09万元,其中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13,100.00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13,330.09万元。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8,488.8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597.1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004.6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 目 | ||||||||||
年产9200吨高硼硅玻璃产品生产项目 | 否 | 5,095.04 | 5,095.04 | - | 2,374.12 | 46.60% | 2020年10月30日 | 172.58 | 不适用 | 否 |
轻量化高硼硅玻璃器具生产项目 | 否 | 6,718.46 | 6,718.46 | 193.32 | 3,972.04 | 59.12% | 2023年04月30日 | 65.34 | 不适用 | 否 |
LED光学透镜用高硼硅玻璃生产项目 | 否 | 8,937.48 | 8,937.48 | 212.98 | 3,025.05 | 33.85% | 2023年12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中性硼硅药用玻璃扩产项目 | 否 | 33,145.36 | 33,145.36 | 4,518.39 | 21,076.73 | 63.59% | 2023年12月31日 | 397.47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 | - | 53,896.34 | 53,896.34 | 4,924.69 | 30,447.94 | -- | -- | 635.39 | -- | -- |
小计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尚未指定用途 | 否 | 10,292.55 | 118.09 | 0.00 | 0.00 | 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300.00 | 4,300.00 | 0.00 | 4,300.00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轻量薄壁高档药用玻璃瓶项目 | 否 | - | 3,003.96 | 183.74 | 2,099.04 | 69.88% | 2022年10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全电智能药用玻璃生产线项目 | 否 | - | 1,170.50 | 6 | 671.86 | 57.40% | 2022年8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M2轻量化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项目 | 否 | - | 6,000.00 | 482.76 | 485.76 | 8.10% | 2023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 向小计 | 否 | 14,592.55 | 14,592.55 | 672.5 | 7,556.66 | - | - | - | ||
合计 | - | 68,488.89 | 68,488.89 | 5,597.19 | 38,004.60 | - | - | 635.3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中性硼硅药用玻璃扩产项目”房屋建筑物及部分生产线于2022年4月后陆续转入固定资产,并产生经济效益。截至2023年06月30日,本募投项目尚未达到全面预计可使用状态,因此,暂无法核算是否达到预计收益。 2、截至2023年6月30日,LED光学透镜用玻璃生产项目首台窑炉于2023年3月点火,但尚未全面量产,暂无法核算效益。 3、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建设轻量薄壁高档药用玻璃瓶项目于2022年10月完工,生产的中硼硅模制瓶产品尚未实现正式销售,暂无法核算效益。 4、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建设的全电智能药用玻璃生产线项目主要用于生产低硼硅玻璃管,完全用于自用。根据可研报告的测算数据,相比外购低硼硅玻璃管,自产低硼硅玻璃管每吨可节约费用146.98元,年可节约费用117.90万元。 5、截至2023年06月30日,M2轻量化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暂未实现效益。 |
6、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将募投项目中的“轻量化高硼硅玻璃器具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延长至 2023年6月30日。 7、公司于2022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将募投项目中的“中性硼硅药用玻璃扩产项目”、“LED光学透镜用高硼硅玻璃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延长至2023年12 月31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1)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轻量薄壁高档药用玻璃瓶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电智能药用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003.96万元投入轻量薄壁高档药用玻璃瓶项目,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70.50万元投入全电智能药用玻璃生产线项目。 (2)公司于2022 年10 月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 M2轻量化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00 万元投入M2 轻量化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项目。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3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余资金短期内出现资金暂时闲置情形,主要用作现金管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11月30日已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15,304,963.72元。上述金额已经大 |
及置换情况 |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745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年产9200吨高硼硅玻璃产品生产项目承诺投资总额5,095.04万元,实际投资额2,373.69万元,差异2,721.3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该项目计划的自动包装机、自动组装机等设备由于技术原因测试未达预期,因此暂未采购,此部分设备为辅助包装、组装设备,不影响项目的正常生产;二是该项目部分设备的质保金、工程余款尚未支付。 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9200吨高硼硅玻璃产品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757.50万元(包括尚未支付项目尾款、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3月份,以上资金已经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实际结余26,430.09万元,其中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13,100.00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13,330.09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