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诺特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查股网  2024-01-16  力诺特玻(301188)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和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将有助于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合理。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4.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邢乐成、李奇凤、蒋灵

2024年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