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诺特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查股网  2024-03-30  力诺特玻(301188)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和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同意杨中辰先生、李雷先生、宋来先生、王全军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我们同意推选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杨公随先生、潘广成先生、刘媛女士作为本次提名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杨公随先生、潘广成先生、刘媛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杨公随先生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符合会计专业独立董事的资格。

我们同意推举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核意见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项目延期的事项。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邢乐成、李奇凤、蒋灵

2024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