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诺特玻: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9-10  力诺特玻(30118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188 证券简称:力诺特玻 公告编号:2024-087债券代码:123221 债券简称:力诺转债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投资”)函告,获悉其因控股股东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力诺集团”)贷款到期办理续贷业务,力诺投资为力诺集团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将持有的公司15,000,000股首发前限售股办理了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注:因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截止2024年9月9日,公司总股本为232,450,4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此为基数计算。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5,000,00020.74%6.45%是,首发前限售股2023年9月1日2024年9月9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行
合计-15,000,00020.74%6.45%----

注:因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截止2024年9月9日,公司总股本为232,450,4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此为基数计算。

2.本次股份质押原因

本次股份质押,主要原因系力诺投资为其控股股东力诺集团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力诺投资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的15,000,000股,为其控股股东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自身日常经营所需进行的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力诺投资控股集团72,335,40731.12%57,000,00057,000,00078.80%24.52%57,000,000100.00%15,335,407100.00%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是否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原因
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5,000,00020.74%6.45%是,首发前限售股2024年9月9日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城区支行为其控股股东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合计-15,000,00020.74%6.45%------
有限公司
合计72,335,40731.12%57,000,00057,000,00078.80%24.52%57,000,000100.00%15,335,407100.00%

注:因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截止2024年9月9日,公司总股本为232,450,4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此为基数计算

三、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力诺投资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力诺投资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为3,000,000股,占所持股份比例为4.15%,占公司股本总比例为1.29%,对应的融资金额为20,000,000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为57,000,000股,占所持股份比例为78.80%,占公司股本比例为24.52%,对应融资金额为381,000,000元。本次质押主要系为力诺投资控股股东力诺集团融资提供担保,力诺集团及力诺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为投资收益、股利分红、自有资金等,资金偿付能力能够得到保障。

3、力诺投资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力诺投资的质押股份目前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力诺投资将积极防范风险。

公司将会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及质押风险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3、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4、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