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诺特玻: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9-26  力诺特玻(301188)公司公告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济南鸿道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道新能源”)函告,获悉其因银行贷款到期,合伙企业进行新的融资,将质押的8,172,8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并将8,170,000股重新质押。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因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截止2024年9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232,450,4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此为基数计算。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济南鸿道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86,40026.92%1.76%否,无限售流通股2023年9月14日2024年9月24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济南鸿道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86,40026.92%1.76%否,无限售流通股2023年9月14日2024年9月24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合计-8,172,80053.85%3.52%----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注:因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截止2024年9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232,450,4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此为基数计算。

2.其他说明

鸿道新能源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股权发生变更。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事项。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股东名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是否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
济南鸿道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90,00025.63%1.67%否,无限售流通股2024年9月25日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日朱校相融资担保
济南鸿道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80,00028.20%1.84%否,无限售流通股2024年9月25日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日周海燕融资担保
合计-8,170,00053.83%3.51%------
济南鸿道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177,0006.53%8,172,8008,170,00053.83%3.51%00.00%00.00%
合计15,177,0006.53%8,172,8008,170,00053.83%3.51%00.00%00.00%

注:因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截止2024年9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232,450,4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此为基数计算。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济南鸿道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鸿道新能源的质押股份目前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将会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及质押风险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济南鸿道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告知函》;

3、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4、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