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诺特玻:关于控股股东取得金融机构增持贷款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取得金融机构增持贷款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投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力诺投资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总体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力诺投资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力诺投资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的名称: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2.增持主体已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增持前,力诺投资持有公司72,335,40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1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增持金额:总体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力诺投资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届时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5.增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
6.资金来源:增持资金为力诺投资自有资金与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力诺投资已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上市公司股票增持贷款合同》。
7.相关承诺:力诺投资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与金融机构签订增持贷款合同情况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2024年10月19日,力诺投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了《上市公司股票增持贷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力诺投资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试验区分行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
2.借款用途:力诺投资应将借款专项用于上市公司股票增持,贷款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3.借款期限:本借款合同为12个月。
力诺投资上述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与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力诺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增持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严格遵守贷款资金“专项用于上市公司股票增持,坚持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
2.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力诺投资将及时通知公司。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