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诺特玻: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88 证券简称:力诺特玻 公告编号:2024-099债券代码:123221 债券简称:力诺转债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相关说明
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中文名称 |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Shandong Linuo Technical Glass Co.,Ltd. | Shandong Linuo Pharmaceutical Packaging Co.,Ltd. |
证券简称 | 力诺特玻 | 力诺药包 |
证券代码 | 301188(不变) |
注:拟变更的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拟变更的证券简称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二、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变更原因
为进一步凸显公司主营业务特性,更清晰地反映公司主营业务板块和战略定位,更全面地反映公司业务发展现状,并使公司名称更贴合当前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中英文名称以及证券简称,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三、拟变更注册资本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29号),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500,000,000.00元(含发行费用),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9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力诺转债”,债券代码“123221”。公司公开发行的“力诺转债”自2024年2月29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4年10月28日,累计转股股数为40,520股,本次变更40,520股。
四、《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原章程条款 | 修订后章程条款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andong Linuo Technical Glass Co.,Ltd |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andong Linuo Pharmaceutical Packaging Co.,Ltd.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241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245.0520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241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3,245.052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确定的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确定的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根据上述修订内容,相应调整《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及证照、资质等中含有公司名称的章节条款及标题、落款等,《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
五、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上述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拟变更的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2、公司证券代码“301188”保持不变。
3、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