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诺药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1-07  力诺药包(301188)公司公告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7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7日9:15-15:00。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玉皇庙镇政府驻地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中辰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7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31,514,7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购股)的

13.76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购股)的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31,514,7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购股)的13.76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7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51,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不含回购股)的0.19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不含回购股)的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51,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不含回购股)的0.1973%。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持续督导机构代表。

公司董事长杨中辰,董事兼副总经理宋来,董事兼副总经理李雷,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谢岩,独立董事杨公随,独立董事刘媛,总经理孙鹏飞、副总经理曹中永,财务总监李国,监事谢吉胜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孙庆法、董事王全军、独立董事潘广成、监事马一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31,460,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7%;反对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1%;弃权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97,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115%;反对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弃权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33%。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会议,故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匡彦军、栾容儿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