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尼电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奥尼电子”)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奥尼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82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尼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66.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85,4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84,883,351.5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00,516,648.5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2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56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实施主体 |
1 | 智能视频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29,045.32 | 29,045.32 | 中山汇海鑫+奥尼视讯 |
2 | 智能音频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17,903.12 | 17,903.12 | 中山汇海鑫+奥尼智能 |
3 | PCBA生产车间智能化改造项目 | 2,146.25 | 2,146.25 | 奥尼电子 |
4 | 智能音视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678.29 | 12,678.29 | 奥尼电子 |
5 | 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 | 14,101.29 | 14,101.29 | 奥尼电子 |
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000.00 | 5,000.00 | 奥尼电子 |
合计 | 80,874.27 | 80,874.27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 |
1 | 智能视频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2023年9月30日 | 2024年9月30日 |
2 | 智能音频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2023年9月30日 | 2024年9月30日 |
3 | 智能音视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6年6月30日 |
4 | 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6年6月30日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为确保投入有效性、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依据中长期发展战略,实行审慎投资策略,采用了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逐步进行项目布局的原则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故公司存在承诺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1、“智能视频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音频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募
集资金投入进度略慢于预计,系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以及消费电子行业需求萎缩的影响,公司放缓了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经审慎考量,现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9月30日。
2、“智能音视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
2022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智能音视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详情请见公司2022年6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实施地点系公司拟购置的房产,目前正在建设阶段,预计2025年满足交付条件。在房产交付之前,为了保证募投项目有序推进,“智能音视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中部分独立运行的研发设备已在公司现有租赁场地先行实施,待购置的房产整体交付后,将该设备总体搬迁方能完成项目的总体竣工验收。因此,现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以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原则,把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能够更好地维护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保证项目高质量地实施,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布局,且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等内容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
五、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智能视频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音频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3年9月30日延期至2024年9月30日,将“智能音视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从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投资内容和投资规模的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尼电子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王 刚 | 陈炘锴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