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尼电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3-08  奥尼电子(301189)公司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尼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奥尼电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8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66.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985,4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184,883,351.5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00,516,648.50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808,742,700.00元,超募资金991,773,948.5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2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564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将其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1智能视频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29,045.3229,045.32中山汇海鑫+奥尼视讯
2智能音频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17,903.1217,903.12中山汇海鑫+奥尼智能
3PCBA生产车间智能化改造项目2,146.252,146.25奥尼电子
4智能音视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2,678.2912,678.29奥尼电子
5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14,101.2914,101.29奥尼电子
6补充流动资金项目5,000.005,000.00奥尼电子
合计80,874.2780,874.27

注1:中山汇海鑫为中山汇海鑫科技有限公司的简称;奥尼视讯为奥尼视讯科技(中山)有限公司的简称;奥尼智能为奥尼智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的简称。注2: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奥尼科技园智能音视频终端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公司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1奥尼科技园智能音视频终端生产基地项目33,918.8630,996.03中山汇海鑫+奥尼视讯+奥尼智能

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实施研发及运营中心项目的议案》,公司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1研发及运营中心项目不超过6亿元不超过6亿元奥尼电子

注:研发及运营中心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26亿元(“智能音视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场地购置费0.63亿元,“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场地购置费0.63亿元),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4.74亿元。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本次新增前)实施主体(本次新增后)

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

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奥尼电子奥尼电子+阿斯盾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本次新增前)实施主体(本次新增后)

智能视频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智能视频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中山汇海鑫+奥尼视讯中山汇海鑫+奥尼视讯+ 科美视通+恒泰塑胶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作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现金管理产品,该额度自2023年3月11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授权的额度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3月7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70,400.00万元。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将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运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现金管理产品。相关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

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与计划,以及当前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审批期限与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授权自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授权期限届满之日(即2024年3月1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授权的有效期和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六)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七、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8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现金管理产品,该额度自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授权期限届满之日(即2024年3月11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创造投资收益。该事项内容、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事项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尼电子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刚 陈炘锴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 3 月 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