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水科技: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19  善水科技(301190)公司公告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3年8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18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3年12月2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9%,最高成交价为18.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1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641,398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公司已按照规定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4月1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982,61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9%,最高成交价18.28元/股,最低成交价13.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05,408.82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除回购资金超额5,408.82元之外,本次回购的回购价格、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研发、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回购后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事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符合既定回购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假设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予以锁定,则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回购前回购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43,589,60066.90%149,572,21869.69%
无限售条件股份71,046,90033.10%65,064,28230.31%
合计214,636,500100.00%214,636,500100.00%

注: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5,982,618股,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该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后续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