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菱科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4-03-28  菲菱科思(301191)公司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简称:菲菱科思股票代码:301191

信息披露义务人1: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远致华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1号银星科技大厦124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1号银星科技大厦124

信息披露义务人2:深圳市信福汇九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塔楼2座903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塔楼2座903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二〇二四年三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声明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7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菲菱科思、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1、远致华信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远致华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2、信福汇九号深圳市信福汇九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远致华信和信福汇九号
本报告书《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权益变动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说明: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项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远致华信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远致华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1号银星科技大厦124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20,203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暨基金管理人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何欣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UBFX81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5日
经营期限2017-11-15至2023-11-15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本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1号银星科技大厦124

2、出资情况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203.001.00%
2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公司有限合伙人39,000.0032.45%
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16.64%
4深圳市龙华区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16.64%
5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16.64%
6芜湖建信宸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16.64%
合 计120,203.00100.00%

3、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何欣纲委派代表中国中国

4、远致华信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远致华信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福汇九号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深圳市信福汇九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塔楼2座903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441.01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信福汇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宾昭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FHQD0E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4日
经营期限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塔楼2座903

2、出资情况

序号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深圳市信福汇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0.010.00%
2姚拥军有限合伙人270.0061.22%
3梁辉有限合伙人40.009.07%
4宾昭明有限合伙人40.009.07%
5徐强有限合伙人26.005.90%
6何欣纲有限合伙人20.004.54%
7周兆伟有限合伙人20.004.54%
8李德良有限合伙人10.002.27%
9陈健生有限合伙人10.002.27%
10谢源澔有限合伙人5.001.13%
合 计441.01100.00%

3、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宾昭明委派代表中国中国

4、信福汇九号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福汇九号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情况说明

信福汇九号为依据远致华信的基金管理人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内部跟投制度要求,由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及员工出资设立的

员工跟投平台。信福汇九号和远致华信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为远致华信的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对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增减计划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 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该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93,4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99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根据上述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93,000股,剩余400股未减持。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情况实施其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变动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4,160,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999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3,467,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9999%,不再属于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9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999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3,4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9999%。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
远致华信集中竞价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90.5885637,7000.9196
信福汇九号集中竞价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90.587355,3000.0797
合 计--693,0000.9994

说明: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应转增的股份,于2023年11月27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
远致华信合计持有股份3,827,6515.52003,189,9514.60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827,6515.52003,189,9514.60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信福汇九号

信福汇九号合计持有股份332,3490.4793277,0490.39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32,3490.4793277,0490.3995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 计4,160,0005.99933,467,0004.999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4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菲菱科思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声明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远致华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深圳市信福汇九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营业执照;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主要负责人声明;

5、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置备地点

1、上市公司: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2、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高新开发区建安路德的工业园 A 栋

3、联系电话:0755-23508348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 本 情 况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展城社区福园一路润恒工业厂区3#厂房201
股票简称菲菱科思股票代码30119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远致华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1号银星科技大厦124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3,827,651股 持股比例: 5.52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3,189,951股 变动比例: 0.9196%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 2023年12月~2024年3月 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情况实施其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变动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不涉及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附表二: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 本 情 况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展城社区福园一路润恒工业厂区3#厂房201
股票简称菲菱科思股票代码30119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信福汇九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塔楼2座903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332,349 股 持股比例: 0.479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277,049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比例: 0.0797%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 2023年12月~2024年3月 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情况实施其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变动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不涉及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远致华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深圳市信福汇九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