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菱科思: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7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34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2.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0,4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9,094,746.2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1,385,253.71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5月23日出具“天健验〔2022〕3-4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浙江菲菱科思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或“浙江菲菱科思”)拟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和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代表具体办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以及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等事宜。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协议范本的规定和要求,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浙江菲菱科思会同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浙江菲菱科思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如下:
序号 | 账户 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状态 |
1 | 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0000056753700082801370 | 本次注销 |
2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财富港支行 | 73110122000273627 | 存续 |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 44250100000400003979 | 存续 |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楼岗支行 | 4000104329100467750 | 已注销 | |
5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 | 634884019 | 已注销 | |
6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岸城支行 | 634648639 | 存续 | |
7 | 浙江菲菱科思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岸城支行 | 634648591 | 存续 |
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支行 | 79120078801900003451 | 存续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1月16日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智能终端通信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了预定可使
用状态,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 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状态 |
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0000056753700082801370 | 本次注销 |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12,052,838.77元(含待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款、保证金等款项,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和活期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事宜已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对应项目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