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祥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5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金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以自有资金为江苏宏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马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使用期限为12个月,该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为借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资金划转将以宏马科技实际的经营需求分批安排。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宏马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系为满足宏马科技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宏马科技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时宏马科技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向控股
子公司宏马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宏马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