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祥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9日、6月1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偏离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通讯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