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祥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23  泰祥股份(30119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192 证券简称:泰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金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以及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督,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交所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在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充分评价的基础上,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做出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以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交易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能够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依据2023年生产经营情况以及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生产经营发

展计划及经营目标,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对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情况、2024年度财务预算作出规划予以汇报。请各位监事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交所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并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为32,250,055.2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决议,现拟定如下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99,9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9,98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叶金星先生、梁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8.1提名叶金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8.2提名梁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项目的实施工作,虽已完成部分生产线自动化升级的改造及研发中心的初步建设,但由于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实际经营销售情况、产品研发推进情况、设备建设调试进度等因素的影响,建设进度未达预期,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与原计划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存在一定差异。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决定将“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及“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分别延长至2025年5月及2025年8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