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祥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2
证券代码:301192证券简称:泰祥股份公告编号:2026-023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不适用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9,9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泰祥股份 | 股票代码 | 301192 |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姜雪 | 叶磊 | ||
| 办公地址 | 湖北省十堰市经济开发区吉林路258号 | 湖北省十堰市经济开发区吉林路258号 | ||
| 传真 | 0719-8788070 | 0719-8788070 | ||
| 电话 | 0719-8306877-8999 | 0719-8780800-8300 | ||
| 电子信箱 | jiang.xue@taixiangshiye.com | ye.lei@taixiangshiye.com |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1、泰祥股份公司专注于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致力成长为符合国际一流标准的转向、动力及传动系统核心零部件的全球供应商。公司产品主要为汽车发动机主轴承盖、差速器减速器壳体等汽车核心零部件。
公司自主研究发明了“球墨铸铁汽油发动机主轴承盖铸造方法及应用该方法的铸造模具”、“汽车发动机连体主轴承盖的生产方法”和“一种主轴运转设备及其主轴运转检测机构”等多项发明专利,并规模化地运用上述发明专利为全球大众品牌及其他知名品牌汽车和发动机制造企业提供发动机主轴承盖、差速器减速器壳体等产品。
自2005年以来,公司经过不断的技术革新,主营产品与核心客户始终保持着同步研发的紧密合作关系。公司一方面不断提升工艺技术水平,持续提升铸造和机加工等主要工艺的生产和转化效率,提升产品品质以满足客户要求;另一方面也通过不断研发,同步升级换代,始终与核心客户保持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公司是大众汽车的全球供应商和A级供应商,产品主要用于大众集团旗下大众、奥迪、斯柯达等品牌,覆盖1.0-
3.6排量发动机,为大众集团多个主流系列的汽油发动机及柴油发动机提供配套主轴承盖,亦开始向大众集团批量交付差速器、减速机壳体。在大众集团旗下企业中,公司客户包括大众汽车及其控股的匈牙利奥迪、斯柯达公司、巴西大众、墨西哥大众、印度大众等境外企业,也包括大众汽车在国内的合资企业,如大众一汽发动机、上汽大众、上海大众动力总成等。除大众品牌外,公司也成为了雷诺-日产-三菱联盟、宝马汽车、菲亚特、东风汽车、福田汽车、赛里斯等品牌的合格供应商,报告期内对东风日产、东风动力、福田汽车、富临精工等客户形成了销售收入。
多年来,公司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对主轴承盖、差速器壳体的生产工艺进行持续研发和改进,使得公司掌握了主营产品的核心铸造技术和先进的机加工技术,在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并享有较高的声誉。同时,公司持续研发创新,将核心铸造技术应用于更多的零部件产品例如支架类、底座类零件等,报告期内均获得了多个新项目定点,预期在未来会成为公司更多新的专业化产品。
2、宏马科技
2023年4月28日,泰祥股份收购宏马科技99.13%股权事项已完成第一期标的股权(52,227,331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73.84%)的交割过户。2023年6月20日宏马科技已经完成工商变更,泰祥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世斌先生现担任宏马科技的法人代表、董事长兼总经理。2024年12月23日,泰祥股份决定以现金方式收购宏马科技0.87%股权,交易完成后宏马科技将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5年1月6日,公司已完成相关股权交易,宏马科技也已完成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并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宏马科技主要从事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6汽车制造业”之“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宏马科技主要产品为发动机缸盖罩壳、油底壳、发动机支架以及伺服壳体等,涵盖汽车发动机系统、转向系统及泵类系统零部件。同时,宏马科技也开始涉足新能源汽车的电驱动和电控控制器壳体等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宏马科技自成立以来,专注于为汽车整车厂(主机厂)及零部件供应商提供性能稳定、品质可靠的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宏马科技主要客户包括一汽-大众、一汽股份、上汽大众、蒂森克虏伯(ThyssenKrupp)、上海大众动力总成、大众一汽发动机、博世华域、华域麦格纳、捷博轴承、上海黑田(日立指定贸易商)等国际性知名企业。宏马科技新近开发的客户上汽集团、德国奥迪等公司相关产品也已进入量产阶段。宏马科技依托一汽-大众、上汽大众等大客户优势,建立了完善、稳定的业务模式,成为其客户重要的供应商。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物资按照重要性分为3类,1类主要包括生铁、铝锭、铝液、废钢、球化剂、孕育剂和树脂等主要原材料;2类包括机器设备、刀辅具、工装夹具、切削油液等设备资产及辅助用具;3类包括劳保用品等低值易耗品以及机械设备的备品备件。
(1)采购管理
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流程分为供应商选择、采购实施、验收入库等三个主要阶段。公司制定了《合格供应商选择流程》、《采购控制程序》以及《外部供方管理程序》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批准、采购控制、采购物资验收入库以及供
应商考核管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公司采购部是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的执行部门,质量部和技术部在供应商调查与评定、产品验收等方面予以支持。
(2)供应商选择与评价公司根据《合格供应商选择流程》选择供应商,从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供货及时性、供货价格、商业信誉等不同维度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试用样品,全部通过后确定为合格供应商。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后,公司每月从产品质量、交货时间和服务情况等方面每月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价。
具体流程如下:
(3)采购方式由于公司物资采购具有数量大、频率高的特点,一般采用“框架协议、分期供货”的采购模式。上年年底或当年年初,公司根据供应商等级、价格和运输条件情况,选择合适的物资供应商签订框架式的采购合同,约定采购物资品种、价格或价格确认方式、运输条款、交付条款、结算条款等。对于生铁、废钢等价格透明且波动较大的商品,一般每月末前进行一次比价,确定下月的采购价格。
公司采取“以产定购”的模式进行具体采购,公司采购部门根据生产部门的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并根据采购计划通知供应商供货。供应商将货物送至公司后,由公司仓库部门员工负责清点数量、重量,双方签字确认后验收入库。公司财务人员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供应商结算付款。
2、生产模式
(1)生产流程
公司生产的产品为发动机主轴承盖,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同时通过ERP信息系统进行生产管理,主要流程如下:
(2)质量检验及不合格品控制公司依据IATF16949:2016质量体系要求以及客户特殊要求建立了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坚持采用过程质量管理,使公司全员都参与到质量管理中,促进各项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持续稳定地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公司在质量体系中建立了“不合格品控制程序”,通过对各过程的不合格品进行有效的遏制,包括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避免不合格产品被非预期使用。公司将不合格品控制的重点放在不合格品的尽早识别和隔离,以防止其继续产生和蔓延上,对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整体的产品质量上,公司严禁不合格品流入到客户处。而对于内部的质量管理,公司坚持“不接受/不制造/不流出不合格品”的原则,并将这一原则贯彻在基层生产一线。除此之外,公司也对不合格品后续分析和纠正预防制定了管理措施,以降低不合格率和减少质量成本。
3、销售模式公司的客户为整车厂或发动机总成厂,均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
(1)获取新客户和新项目的方式公司主要客户为整车厂或发动机总成厂等Tier1厂家。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汽车产业已建立起成熟、完善的合格供应商选择体系。公司在开发新的整车厂时,除通过国际认可的零部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还需要按照客户各自建立的供应商选择标准,通过其对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工艺管理、过程控制、质量检测、成本控制、产能规划与产品产能匹配、安全生产及环保状况等环节的多轮综合考核后,方可进入其合格供应商名录。
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公司市场部会及时关注客户发布的新项目。并按照如下新项目开发流程进行:
(2)量产阶段的销售模式在产品批量化生产和交付阶段,客户会通过其采购系统定期向公司发布未来一定时间段需求计划(采购订单),公司依据需求计划,结合产成品库存、生产能力和运输时间,制定周发货计划并安排生产。公司根据周发货计划安排发货,发货前由质量部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才允许交付给客户。
公司国内客户一般约定采用送货上门、客户自提或中转仓库暂存的交付方式。采用送货上门的,公司将货物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后,双方在送货单据上签字确认;采用客户自提的,客户指定的运输单位到泰祥股份的产成品仓库提货,双方在送货单据上签字确认;公司应部分客户要求,将一定的安全库存量储存在距离客户较近的第三方中转仓库(仓库为公司租用)中,仓库根据客户需求安排配送。每月月末,公司通过客户的采购系统与客户进行对账。公司国外客户一般采用FOB或FCA的形式进行销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元
| 2025年末 | 2024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3年末 | |
| 总资产 | 889,585,525.03 | 824,893,806.70 | 7.84% | 822,760,316.0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38,496,596.42 | 591,109,266.84 | 8.02% | 569,479,517.93 |
| 2025年 | 2024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3年 | |
| 营业收入 | 466,613,844.77 | 422,258,463.79 | 10.50% | 311,553,164.2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3,670,180.34 | 41,846,726.79 | 28.25% | 32,250,055.2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7,142,911.97 | 33,110,782.24 | 42.38% | 26,542,832.4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934,389.18 | 109,967,340.22 | -27.31% | 36,477,544.2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4 | 0.42 | 28.57% | 0.3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4 | 0.42 | 28.57% | 0.3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81% | 7.12% | 1.69% | 5.61%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 营业收入 | 101,848,410.55 | 117,195,602.66 | 123,323,351.20 | 124,246,480.3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237,895.22 | 17,064,797.34 | 16,872,960.39 | 11,494,527.3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236,074.00 | 15,851,463.33 | 15,476,619.92 | 9,578,754.7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25,577.32 | 1,656,591.44 | 17,147,528.08 | 48,404,692.34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85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 | 6,38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 | 0 |
| 股东总数 | 总数 | (如有)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王世斌 | 境内自然人 | 53.90% | 53,850,000.00 | 40,387,500.00 | 不适用 | 0.00 | ||
| 姜雪 | 境内自然人 | 12.25% | 12,241,730.00 | 10,406,250.00 | 不适用 | 0.00 | ||
| 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03% | 5,023,27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 魏华 | 境内自然人 | 0.71% | 712,6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 蒋在春 | 境内自然人 | 0.71% | 711,800.00 | 618,750.00 | 不适用 | 0.00 | ||
| 何华强 | 境内自然人 | 0.63% | 625,000.00 | 618,750.00 | 不适用 | 0.00 | ||
| #戴斌 | 境内自然人 | 0.55% | 548,7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 境外法人 | 0.46% | 460,906.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 UBSAG | 境外法人 | 0.39% | 391,855.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 #桂鹏 | 境内自然人 | 0.39% | 385,77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股东王世斌和姜雪是夫妻关系;股东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世斌。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