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披露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的修订事项。《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