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关于监事会完成换届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6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完成换届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监事:上官纬先生、董晓磊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李海光先生(监事会主席)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1、监事会主席:李海光先生
李海光先生,1982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管理及监事会日常工作。2003年7月至2004年1月,任南京鹏力科技有限公司员工;2004年2月至2009年7月,任宁波家联塑料用品制造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9年8月至今,担任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2017年7月起,担任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海光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89,600股。李海光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李海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查询,李海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2、监事:上官纬先生
上官纬先生,1983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负责技术研发工作及参与监事会工作。2006年7月至2008年1月,担任北京大学温州教学中心招生专员;2009年8月至2022年1月,历任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车间班长、车间主任、技术研发部技术经理;2022年1月至2023年2月,担任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副总监;2023年2月至今,担任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7年7月至今,担任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官纬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70,000股。上官纬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上官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查询,上官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3、监事:董晓磊女士
董晓磊女士,1987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负责公司海外销售及参与监事会工作。2010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业务员、贸易部经理、外销总监;2017年7月至今,担任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晓磊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票70,000股。董晓磊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董晓磊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查询,董晓磊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