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0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于卫星、赵芬和周晓燕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王熊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持续督导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