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联科技”、“公司”或“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和2023年1月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5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6,143,886.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3,856,113.21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2月28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54463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材料制品项目 | 100,446.00 | 75,000.00 |
合计 | 100,446.00 | 75,000.00 |
三、现金管理的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存在一定的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回报。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上述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以上市公司为现金管理实施主体,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以上市公司为现金管理实施主体,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理财产品,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协议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月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家联科技本次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家联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家联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娄众志 | 许东宏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