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的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三云先生、赵建光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质押业务,本次可转债质押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可转债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可转债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张) | 占其所持可转债比例 | 占公司 可转债 比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张三云 | 否 | 1,265,608 | 99.99992% | 16.87% | 否 | 2024-01-29 | 9999-01-01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资金需求 |
赵建光 | 否 | 421,800 | 100% | 5.62% | 否 | 2024-01-30 | 9999-01-01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资金需求 |
合计 | - | 1,687,408 | - | 22.49% | - | - | - | - | - |
2、股东累计可转债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可转债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有数量(张) | 持有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的可转债数量(张) | 本次质押后质押的可转债数量(张) | 占其所持可转债比例 | 占公司可转债比例 |
张三云 | 1,265,609 | 16.87% | 0 | 1,265,608 | 99.99992% | 16.87% |
赵建光 | 421,800 | 5.62% | 0 | 421,800 | 100% | 5.62% |
合计 | 1,687,409 | 22.49% | 0 | 1,687,408 | - | 22.49% |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可转债质押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的可转债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