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23日下午15:3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考虑到本次会议的实际情况,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临时董事会提前五日通知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熊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家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截至2024年7月23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即15.72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家联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家联转债”距离6年的存续期届满尚远,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
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家联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未来3个月内(即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0月23日),如再次触发“家联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10月24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家联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家联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家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