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03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
30.73元,募集资金总额921,9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93,730,018.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8,169,981.2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
月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495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在使
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本次销户的募集资金账户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账户状态 |
|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 | 94100078801000000727 | 超募资金 | 已销户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 | 3320021410120100052085 | 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本次销户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 | 402680309035 | 澥浦厂区生物降解材料制品及高端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已销户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 | 94050078801800001173 | 年产12万吨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家居用品项目 | 已销户 |
鉴于公司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相关专项账户不再使用,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办理了上述专项账户的注销工作并将销户时结算利息161.01元人民币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