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关于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增加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301193证券简称:家联科技公告编号:2026-115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28日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王熊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议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以下简称“提案函”),基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王熊先生提请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查,董事会认为:截至提案函出具之日,王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3,264,800股,占总股本的30.4153%,其提案人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到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新增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案编码为14.00。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浦联路29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
| 1.01 | 《选举王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2 | 《选举孙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3 | 《选举李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王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选举赵芬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选举周晓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
| 6.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6.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6.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6.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6.05 | 发行数量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6.06 | 本次发行的限售期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6.07 |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6.08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6.09 | 上市地点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6.10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9.00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0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1.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2.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3.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4.00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上述议案1-13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4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议案1.00、2.0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每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对其选举进行表决。
4、议案5.00-14.00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6需逐项表决。
5、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上午11:30,下午13:30-下午17:00止。
2、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浦联路296号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需于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5)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确认手续。
4、其他事项:
(1)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浦联路296号证券部
(
)邮政编码:
315200
(3)联系电话:0574-86360326
(4)指定传真:0574-86369331
(5)电子邮箱:hljl@nbhome-link.com(
)联系人:汪博
(7)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93。
2、投票简称:家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投票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票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6年9月14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浦联路29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选举票数 | ||
| 1.01 | 《选举王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2 | 《选举孙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3 | 《选举李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选举票数 | ||
| 2.01 | 《选举王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2 | 《选举赵芬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3 | 《选举周晓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3.00 |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 |||
| 6.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 6.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
| 6.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 6.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
| 6.05 | 发行数量 | √ | |
| 6.06 | 本次发行的限售期 | √ | |
| 6.07 |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 √ | |
| 6.08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 6.09 | 上市地点 | √ | |
| 6.10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 | |
| 7.00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 12.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 13.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 14.00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多选视为无效委托。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法定代表人(仅限法人股东) |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 股东账户 | 持股数(股)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及邮编 | |||
|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 |||
| 代理人姓名 | 是否提交委托书 | □是□否 | |
| 代理人证件名称 | 代理人证件号码 | ||
| 代理人联系电话 | 代理人电子邮箱 | ||
| 代理人联系地址及邮编 | |||
|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