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路智控: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监事1人,监事张素静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敏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段若凡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2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