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路智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授予日)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本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1 | 于胜利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5 | 3.00% | 0.06% |
2 | 金勇 | 董事、副总经理 | 6 | 3.60% | 0.07% |
3 | 赵家骅 | 副总经理 | 7 | 4.20% | 0.08% |
4 | 薛红杰 | 副总经理 | 6 | 3.60% | 0.07% |
5 | 祝青 | 副总经理 | 6 | 3.60% | 0.07% |
6 | 张永新 | 董事、副总经理 | 4.5 | 2.70% | 0.05% |
7 | 陈燕 | 财务负责人 | 6 | 3.60% | 0.07% |
8 | 段若凡 | 董事会秘书 | 3.5 | 2.10% | 0.04%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45人) | 95 | 57.06% | 1.08% | ||
预留部分 | 27.5000 | 16.52% | 0.31% | ||
合计 | 166.5000 | 100.00% | 1.90%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以上激励对象中,于胜利先生、金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于胜兵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于胜利先生的兄弟,段若凡先生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此以外,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