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路智控: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3-33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3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以公司总股本87,681,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8,913,044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230,221,764.98元结转到以后年度。
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公司2023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无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7,681,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9.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8.1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9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7,681,16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31,521,740股。
三、权益分派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9日;
2、除权除息日:2023年6月20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23年6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份于2023年6月2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18*******083 | 王云兰 |
2 | 18*******415 | 段若凡 |
3 | 18*******534 | 于胜利 |
4 | 18*******803 | 金勇 |
5 | 19*******415 |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 | 19*******774 | 南京路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 | 18*******143 | 张永新 |
8 | 19*******789 | 南京路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 | 19*******806 | 南京路秀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 | 19*******791 | 南京路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 | 18*******390 | 蒋宇新 |
12 | 08*****926 | 华泰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华泰北路智控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12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4、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6月20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6,284,804.00 | 75.60 | 33,142,402.00 | 99,427,206.00 | 75.60 |
高管锁定股 | |||||
首发前限售股 | 65,760,870.00 | 75.00 | 32,880,435.00 | 98,641,305.00 | 75.00 |
首发后可借出限售股 | 523,934.00 | 0.60 | 261,967.00 | 785,901.00 | 0.6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1,396,356.00 | 24.40 | 10,698,178.00 | 32,094,534.00 | 24.40 |
三、股份总数 | 87,681,160.00 | 100.00 | 43,840,580.00 | 131,521,740.00 | 100.00 |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2023年6月12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转增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31,521,740股摊薄计算的2022年度每股收益为1.5068元。
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公司实际控制人于胜利、金勇、王云兰及公司其他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作相应的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存续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将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八、有关咨询方法
1、咨询机构: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咨询地址: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50号证券事务部
3、咨询联系人:段若凡、陈慧
4、咨询电话:025-86127716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