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路智控:董事会决议公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4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4人,董事王云兰女士、王永强先生、丁恩杰先生和马轶群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于胜利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南京
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50)及《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5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