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路智控: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于胜利先生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提议,于胜利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于胜利先生
2、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3、提议时间:2023年11月14日
二、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自身情况,于胜利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于胜利先生在本次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长于胜利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公司董事长于胜利先生将积极推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及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