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路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增强公司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增强公众投资者的信心;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可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技术骨干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公司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3.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进公司长远发展,同时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丁恩杰 | 马轶群 | 吴楚宇 |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