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路智控: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18  北路智控(301195)公司公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吴楚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楚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务。辞职生效后,吴楚宇先生将从事公司市场规划相关工作,继续支持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吴楚宇先生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6年7月16日,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楚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鉴于吴楚宇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吴楚宇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吴楚宇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吴楚宇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吴楚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2024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当选独立董事后,接替吴楚宇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鹤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王鹤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8日

附件

王鹤先生简历

王鹤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8月至2016年8月,任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年8月至2018年3月,任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2018年4月至今,任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0年6月至今,任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鹤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